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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 经纪人执业要设“高门槛”
2006/12/25 0:00:00
发布人:admin1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迎来十年华诞。作为主题活动之一的“房地产经纪行业改革与发展研讨会”于上周三举行。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会长宋春华在会上强调,应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层级管理,高资质机构和人员可全国流动,或开店、或从业。一百多家会员单位负责人、来自境内外的协会机构代表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的领导出席会议。
  宋春华表示,有进有出才是完整的市场准入机制。据不完全统计,到去年底,全国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已经近百万人,但是获得国家颁发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的仅3万人。而在美国,2005年全美房地产经纪人达到120万人,其中高素质、高学历者占很大比重。因此,必须把好经纪机构资质、经纪人员资格等重要关口。他进一步强调,要进入房地产经纪行业不仅要有门槛,而且还必须达到一定高度。对经纪机构管理也不能一个标准,应实现层级管理。不同资质的机构承担不同的业务范围。比如,高资质机构和人员可全国流动,而低资质机构和人员只能限制在一个省或城市范围从事经纪活动。
  房地产经纪行业一个显著特点是业务分散,网点遍布。每个从业人员直面客户,容易造成小个体破坏大形象。宋春华提出,借鉴美国每四年重新换证这一模式,行业协会可就一些相关问题组织调研,包括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进行修订,补充经纪行业规范条款。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立法建议,当务之急是出台《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活跃在上海的中介机构有2800家,门店6000多家,经纪人17000多人。针对现状,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会长许明义表示,当前上海房地产市场与全国一样处于特殊时期,在快速发展中实现转型,但当前的房地产经纪法规还不完备。协会今后开展工作:一要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成果,二要加强房地产经纪法规建设,三要形成统一的行政管理与自律、自制管理的新模式,四要加强从业人员执业培训,五要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六要发挥行业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
  会上,有关专家还提出,中介机构不能代收代付交易资金。据悉,建设部与相关部门正在加紧研究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措施,保障房地产交易资金安全。

  链接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成立于1996年12月23日。它以服务为宗旨,现已拥有6个专业委员会及8个区工作委员会,500多家会员单位。其中本市有实力、有品牌、有影响的房地产经纪企业是协会的骨干。
  依据服务、促进、协调、提高的原则,协会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在宣传政策法规,提高执业水平;制定行业规则,加强自律管理;组织业务培训,培育骨干队伍;开展行业评比,创建品牌效应;强化行业服务,促进交流合作;组织课题研究,探索行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果,为推进本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已成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参谋和助手,广大会员单位的娘家挚友。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因而被评为上海市先进民间组织,2006年荣获全国房地产行业先进协会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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