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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4不懂行规很“吃亏” “住宅团拍风”刮到了上海
2007/3/14 0:00:00
发布人:admin1

南风北渐,刚在深圳、广州一带兴起的“住宅团拍”风,如今已刮至沪上。 
   
  今年2月12日,包括台湾籍购房者王自强在内的14名购房者集体通过由上海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组织的拍卖会,以3000多万元的价格,成功“团拍”位于西康路的光明城市花园14套公寓。这是“住宅团拍”概念提出以后,上海首个自发组成的“团拍”组织。 
   
  然而,好事多磨。在14名购房者根据约定缴付房款时,出现了一点小意外。用王自强的话说,“煮熟了的鸭子”差点飞了…… 
   
  王自强等人团拍的14套公寓总建筑面积2309.4平方米,折合单价仅15000多元/平方米,而光明城市花园二手房挂牌价已接近18000元/平方米左右。 
   
  显然,“团拍”确实能给购房者带来更大的实惠,但是首例“团拍”最终获得成功却并非一帆风顺。 
   
  自发组团 
   
  王自强向《东方早报》透露,在参与“团拍”的14名购房者中,超过7成人士本身就住在光明城市花园,其中更有光明城市花园的业委会主任。 
   
  他们本来就想在自己的小区内为老人买房,或者为改善居住环境而二次置业,看到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于今年年初在报纸上发布的公告,便自发组团,集体参加于2月12日举行的拍卖活动。 
   
  与上述买房人群不同,王自强本人并非光明城市花园的业主,只是在看到公告后对光明城市花园产生了兴趣。在看房的过程中,王自强结识了上述“团拍”组织,随即加入而成为第14名参加“团拍”者。 
   
  参与过各种团购、“团拍”活动的购房者都知道,若欲团购成功,购房者必须齐心。需要在事前明确购房目标、购房价格,而后统一砍价、叫价。 
   
  王自强等14人选择的竞卖策略完全合乎团购活动的原则,他们全权委托14名购房者中的一人——江小燕竞买。后者最终仅以高出对手每平方米数十元的价格成功竞标。 
   
  一波三折 
   
  然而,刚刚品尝到了团拍“甜蜜糖果”的购房者怎么也不会想到,已经煮熟的“鸭子”差点飞掉。当他们根据约定缴付房款时,却被告知,14套房子只能过户到江小燕一人名下,而不能分别过户到每一个人名下。 
   
  上述14名购房者当然拒不同意,并为此延迟交清购房款的时间。“在我们准备付款的时候,曾经接到过一个电话:要求我们必须出让7套房子给他们,否则连一套房子都得不到。” 
   
  14名购房者把无法过户的原因与上述电话联系在一起。他们认为,有人出于个人利益,给他们使了“绊”,让他们无法过户。 
   
  “报纸上刊登的公告明明显示,拍卖的房源可以‘先整体后拆分’。我们根据公告的规定,先委托一个人统一购买,而后再拆分成14套,分别过户给14个不同的人,有何不可?” 
   
  “如果不允许团队购买,拆分过户,就应该在公告中明示。现在房子已经拍下,却又不同意拆分过户,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谁负责。” 
   
  购房者怒气冲冲,对拍卖行的做法极不满意。 
   
  他们表示,不会向拍卖行妥协而将房子过户到江小燕一人名下,再由她分别过户给其他14位购房者,因为这会给他们带来大量的交易税金损失。 
   
  3月5号,他们同时向《东方早报》提供了一份“上海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竞卖申请表”,在这一份由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盖章的登记表的“备注”一栏中写着保证金由“江小燕等十四人支付”的字样。 
   
  但这份申请表并没有明确是将光明城市花园14套公寓过户给江小燕一个人,还是过户给江小燕等14人。 
   
  柳暗花明 
   
  由于一再拖延付款,拍卖行在3月2日下了最后的通牒:如果不能在最后交款期限以前交清拍卖款,购房者将承担违约责任,已经支付的拍卖保证金将被拍卖行没收。 
   
  14个购房者因此在3月5日一早就聚集在一起,并找到了拍卖委托方、拍卖行共同协商。但协商多时,却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 
   
  “拍卖方和拍卖委托方依然不同意将房屋分别过户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名下。”几名激动的购房者表示,打算就此起诉拍卖行。 
   
  表面上,此事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然而在3月7日,记者就此事与上海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取得联系时,事情突然出现转机。 
   
  上海金槌商品拍卖有限公司的总经理王效先表示经过他们与拍卖委托方、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协商,此事将在不久后得到解决。拍卖行将负责协助为购房者办理过户手续。 
   
  “所谓‘先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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