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3-1750万元房款被卷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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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父母买房养老,没想到付出的50万元房款竟有去无回。卖家拿到钱后离境,现在是人找不到,房子无法过户,钱又拿不回来,眼看着年过古稀的父母只得委屈蜗居于老屋中。顾先生来到本报诉说自己的不幸。
顾先生购买的这套房屋位于闵行区,总价60余万元,尚有近50万元贷款要还。卖方提出买方要先支付50万元首付款,用于提前偿还银行的贷款。考虑到卖方出价比市场价格便宜了2万元左右,顾先生便通过一家小中介公司成交并与卖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
双方签订的合同,是中介公司通过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打印的合同文本。合同签订当日,包括定金2万元在内,买方按约共支付了房款50万元。但是卖方拿到这50万元,并未按约到银行偿还贷款。而顾先生按约去办理相关手续,被告知卖方已不在上海,去了境外。50万元已付出,房子的交易又无法做,一筹莫展的顾先生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